常年期第二十二主日
德训篇 3:19-21,30-31
圣咏 68[67]:4-5,6-7,10-11
希伯来书 12:18-19,22-24
路加福音 14:1,7-14
法利塞人崇尚严格地按照梅瑟传下来的「天主法律」的一字一句来生活,并这样要求别人。他们很明确地界定了甚么行为会让一个人成为罪人,并且在生活的各个方面与之隔绝。是否严格地遵守各项法律,成为他们外在尊严和地位的标准。显然,在法利塞人的宴会上,通常都是按这标准生活的人。在今天福音的描述中,似乎很多人要用这样外在的行事,来证明自己的地位和价值,以此证明自己配得上在人群中坐高位。然而,耶稣向他们揭示了在人前的高位并不是自诩的,而是那些被人尊敬的人,被主人邀请到高位。
接着,耶稣向人们讲述,甚么人会在天国中被邀请在高位 — 是那些不高看自己胜过穷人和残疾人;是那些不会自诩清高的人;是那些不在人身上寻求回报的人。在天国的盛宴中,这些人会被天主邀请坐在祂的高位上。
天主,求祢赐给我们一颗谦卑的心,不在人身上寻求认可,而是在祢眼中寻求认可;不在人身上寻求回报,而只着意于祢的赏报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