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年期第三十主日
德训篇 35:15-17,20-22
圣咏 34[33]:2-3,17-19,23
弟茂德后书 4:6-8,16-18
路加福音 18:9-14
踏入礼仪年的最后阶段,教会通过今天的读经,让信众反省生命在走过终结的阶段,以及世界过了终穷时,我们会迎接的是一位怎样的君王基督:「为义人伸冤,执行正义」的审判者,还是给受苦者安慰、怜悯悔罪者的善牧?
当一个阶段、一个时期结束后,我们评核自己在这期间缔造的成果,检讨有关的得与失。所谓「盖棺论定」,从人性经验来说,这是自然不过的;按这个人性的思维,基督在人的生命终结、世界终穷时,对人的作为进行审判自然是「合情合理」。然而,如果我们把目光转到全知、全能的造物主身上时,我们不得不问,审判为祂又有甚么意义呢?所以,古代的智者,在描述这位审判者是「决不看情面」时,给后人提供了一个深刻的脚注:「凡诚心诚意恭敬天主的,必蒙接纳」,因为他体会到,上主真正期盼的,是人全心全意的皈依。
怜悯世人的主,求祢指引我们学习税吏那谦逊认罪的精神,诚心诚意期盼祢的再来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