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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玛 5:43-48

主内亲爱的朋友,

“在生活中见证福音”耶稣宣告:“你们当你们的仇人,当为迫害你们的人祈祷,好使你们成为你们在天之父的子女。”默想,“耶稣对祂门徒的要求,正是祂在牧职生涯每天亲身为他们作见证的。我们也蒙召每天为天主的爱作见证,尤其是在痛苦的人际关系中。”

王金祥神父 (耶稣会士)

Fr Philip Heng, S.J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