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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8日

常年期第十三主日

列王纪下 4:8-11,14-16

圣咏 89[88]:2-3,16-17,18-19

罗马书 6:3-4,8-11

玛窦福音 10:37-42

耶稣说爱父亲或母亲超过祂,就不配是祂的,这话令人吃惊,尤其当我们读到将原文语法,照字面翻译过来的「恼恨」(路14:26),就更加触目惊心了。耶稣是良善忠诚的犹太人,怎可能要跟随者,违反第四诫,「恼恨」自己的父母呢?从多方面看,第四诫都是最重要的,因为它是唯一带着天主许诺的诫命:「好使你在上主你的天主赐给你的地方,延年益寿」(谷20:12)。一连几个主日的第二篇读经,都选自罗马书。稍后,当保䘵谈到天主的爱时,他以此为我们的灵性生活的主要原则:「任何受造之物,都不能使我们与天主的爱相隔绝,即是与我们的主基督耶稣之内的爱相隔绝」(罗8:39)。深明人性软弱者,也许会感到保禄的原则过于乐观,因为现实的生活,似乎塞满了使我们与天主的爱相隔绝的东西。就让我们将耶稣的说话理解为是祂在鼓励我们同祂增进关系:「永远不要让任何东西,即使最亲的血缘关系,隔绝我同你,隔绝你同天主的爱」。

主,天主,尽管我们软弱无能,我们祈望仰赖祢的恩宠,能够不让任何受造之物,使我们与祢的爱相隔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