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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5日

常年期第十一周星期一

列王纪上 21:1-16

圣咏 5:2-3,5-6,7

玛窦福音 5:38-42

在诠释梅瑟法律中的诫命时,耶稣将法律提升至更高层次的理解。旧约中「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」,并非在鼓励报复;它属于所谓「报复律、对等正义原则」,目的在于限制惩罚不得超过所受的伤害。即使如此,耶稣却要求一种截然不同的响应。

报复,无论哪种形式,都是比较容易,也是出自本能的方法,但并非更好的选择。暴力并不带来真正的益处,报复也非甘甜。主动而非消极的非暴力,从长远看更具成效,更符合人性理想与人的尊严。当今世界已充分显示暴力与反暴力无休止的循环。科技如此高度发达,可是,自称文明的人,却在同类之间继续互相残杀与仇恨。

让我面对所相信与跟随的耶稣基督:真理的导师、爱的启示者。祂会告诉我:「转过另一面」绝非软弱的标记;它需要深厚的内在力量、自重,以及对施暴者人格尊严的尊重。耶稣召叫我远远超越「以眼还眼」,走向更高、更深的义德境界。

主耶稣,请教导我真正的力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