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年期第十周星期四
格林多后书 3:15-4:1,3-6
圣咏 85[84]:9-10,11-12,13-14
玛窦福音 5:20-26
经师和法利塞人将法律条文奉为圭臬,视之为取悦天主的德行,而耶稣却在今天的福音中,借着严厉的训言,呼吁我们要真正地爱身边的弟兄姊妹,因为这才是法律的真精神和真正取悦天主的义德。
经师和法利塞人的弊病也存在于我们基督徒的信仰生活中,我们都会注重满全教会的法律规条,虔诚地祈祷、参与礼仪、小心翼翼地躲避犯罪,一心「圣洁」灵魂,可是,却往往不能真正地去爱和接纳自己身边的某些弟兄姐妹。我们常常听到爱人如己、忍耐、良善、宽恕等等的美好劝勉,却又往往将之留在教堂内,锁在圣经里,没有践行在生活中。这非取悦天主的真义德,而是追求虚假的自我圣洁与完美而已。
爱,在行动中体现。我们祈祷、参与礼仪的虔敬,应当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结出果实。我们的家庭、教会团体、工作场合和所处的社会,就是我们实践爱德的场所,身边每一个实实在在的弟兄姐妹就是我们要爱的对象。
主,请常常提醒我把爱具体地生活出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