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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8日

四旬期第三周星期六

欧瑟亚先知书 6:1-6

圣咏 51[50]:3-4,18-19,20-21

路加福音 18:9-14

主耶稣借着为那几个自充为义的人所设的比喻,邀请人更深一层去认识「义」的内涵,也帮助人度一个真正是「义」的生活。

在旧约时代,被称为义人的,是那些遵行天主法律的人。对当时的人来说,法律是天主临在的记号,因而人若好好遵守法律,便如同天主常在他的生命中。所以,比喻中的法利塞人在祈祷时,陈述他所做的,确实是守法的行径。但是,这位法利塞人忽略了守法的动机不是高举自己,使自己可以对别人有所批判。唯在心怀谦逊,全心信赖天主的动机下所作的善行,才能使人成义。个人自愿去作的善行,固然十分重要,但内在的动机和态度亦不容忽视。同时值得注意的:判断人不能只靠外在看得见的行动,而要学习主耶稣一样体察人内心的意向。正如欧瑟亚先知所提到的:「因为我喜欢仁爱胜过祭献」。

今天的读经邀请我以谦虚的心度正直的生活,并将它带到祈祷中。

主耶稣,感谢祢的身教与言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