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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0日

四旬期第三周星期三

申命纪 4:1,5-9

圣咏 147[146,147]:12-13,15-16,19-20

玛窦福音 5:17-19

天主的形象,在很多人的心目中,恐怕犹似一个严厉的判官。祂的诫命和教会规条,让很多人觉得不安或恐惧,特别是在四旬期,当人常把焦点放在自己的罪恶之上,就倍觉要小心翼翼,免致受罚。

今天的读经邀请我们反省天主法律的真谛 — 至高者天主亲自把祂的道路启示给我们,为使我们获得生命。这是祂无限仁爱的反映,而非借着法律来管治我们,而是要让我们借着遵行彼此相爱的命令,走上正途,进入永远的福地,享丰盈喜乐的生命。祂的诫命如同父母不厌其烦地叮嘱自己的儿女的深切关怀和爱护。

可惜,很多时候,我们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,我们对天主的诫命敬而远之,觉得它是一种束缚,或者是怀着深深的恐惧,把天主的诫命视为沉重的担子。耶稣来成全了法律,祂的一生彰显了天父的慈悲怜悯,为使人得救。这是法律的真精神。

主,求祢开启我们的心目,使我们常能注目天父的慈爱,领会并遵从基督的训诲,一同走在迈向天国的路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