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旬期第一周星期五
厄则克耳先知书 18:21-28
圣咏 130[129]:1-2,3-4,4-6,7-8
玛窦福音 5:20-26
厄则克耳在第一篇读经中指出,成为义人或恶人不会是一成不变的事,而是一种有可能改变的存在形式;天主对人的看法也不会一锤定音,而会按人的行为变化加以区别对待。耶稣时代的法利塞人却把义与不义与宗教形式联系,以为在形式上守好法律,就算「义人」了。这就是耶稣要门徒们超越的「义」。祂用第五诫举例说明。
十诫虽然在形式上是消极禁令,实质上却是为让人积极地爱主爱人;天主禁止杀人的本意,是让人尊重和爱护他人。在这个意义上,辱骂和杀人就只是五十与百步之间的区别,本身都是对生命的不尊重。一个不尊重天主所爱者的人,一个对别人怀恨于心的人,怎能与身为爱的天主相结合?所以,为使奉献不沦为伪善的形式主义,在献祭前就需要先与他人和好。
和好首先是为让自己获得平安。被怀恨的对象总是令我们身心灵不安的人,辱骂和杀害是一种消除不安的方式,但其实平安才是杀人背后的真正需要。只有不再把对方当作威胁,才会感到平安,因此需要和好。
主,请教我乐于与别人修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