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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19日

常年期第七主日

肋未纪 19:1-2,17-18

圣咏 103[102]:1-4,8,10,12-13

格林多前书 3:16-23

玛窦福音 5:38-48

今天的福音节录,是论理想的基督徒生活的山中圣训的其中一个段落。「以眼还眼」这条法律,虽然强调只能「以眼还眼」,但都不再是准则了;因为耶稣接下来要陈述的是一个理想,即基督徒待人要慷慨宽宏,仁爱无量,因为人人都是天父的子女。天父对祂儿女的宽待,超越祂的正义:「祂使太阳上升,光照恶人,也光照义人」。要将这个尺度成为基督徒的生活准则,就是照天主所做的去做:「你们应当是成全(慈悲)的,如同你们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样」(路加福音用的字眼是「慈悲」)。山中圣训颁布的是基督徒在日常生活中,须严格遵行的方向和质素。当中生动而极端的事例,教人惊觉天主是怎样眷爱祂的子女;而身为祂子女的,又可如何在自己的人际关系中,将祂的大恩大德演绎。当耶稣把「你应爱你的近人」,改为「你们当爱你们的仇人」时,祂一定清楚知道,这是对人性的极高要求,但也是人性的最美发挥。

主啊!助我「是成全的,如同我们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样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