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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12日

常年期第六主日

德训篇 15:16-21

圣咏 119[118]:1-2,4-5,17-18,33-34

格林多前书 2:6-10

玛窦福音 5:17-37

耶稣曾过说:「父啊!我称谢你,因为你将这些事瞒住了智慧和明达的人,而启示给小孩子。是的,父啊!你原来喜欢这样」(玛11:25)。按圣经注解:「智慧和明达的人」乃指自以为智慧明达的经师和法利塞人;「小孩子」则指自认无能,却诚实谦卑的门徒。耶稣一语道出天国的奥妙:应这样成就义德:「是就说是,非就说非;其他多余的,便是出于邪恶」(玛5:37)。耶稣知道天父喜欢这样,所以祂来是为成全法律,并教导人遵守,俾成为天父钟爱的子女。天主爱人至极,虽然祂无所不能,却把自由意志赐给了人,就连遵守法律也取决于我们的意愿。天主不希望我们滥用这份自由,祂希望我们彻底远离罪恶,达至成全。这样,我们便容易体会耶稣的心,不会感到祂口中的法律条文刻薄残忍。

上主,求祢开启我的眼睛,明察祢法律的奥妙。请给我指示祢的法令,我要仔细遵守。求祢教导我遵守祢的法律,我要以整个心灵,持守不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