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年期第五周星期二
创世纪 1:20-2:4
圣咏 8:4-5,6-7,8-9
马尔谷福音 7:1-13
以色列人的法律是从梅瑟在西乃山上领受的天主十诫开始,是他们与天主的约定,也让他们成为天主特选的民族。在今天的福音,耶稣和法利塞人就法律的问题发生争执。双方持不同立场,表达了自己对法律的看法。法利塞人是当时犹太法律的守护者,也有诠释法律的权威。他们按字面意思解释和遵守法律,也这样约束他们的人民,导致基本的孝道也变得充满利益关系。耶稣直接且严厉地指责了这种本末倒置的观念和虚假。祂指出:遵守天主的诫命应当是发自内心的善,而非只是表面的动作。诫命是帮助人全心归向上主,而不是自我正义的表达,更不应成为人们生活的枷锁。
耶稣说:「我来不是为废除,而是为成全」(玛5:17)。身为耶稣的门徒,我们也应当是天主的诫命的成全者。
主耶稣,求祢赏赐我们恩宠,使我们借着遵守天主的诫命,成为更爱天主,更爱世人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