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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3日

常年期第三十一周星期三

罗马书 13:8-10

圣咏 112[111]:1-2,4-5,9

路加福音 14:25-33

「有许多群众与耶稣同行」,耶稣警告他们要认清做祂门徒的代价:要全心、全灵、全意爱天主在万有之上及爱人如己。耶稣不是叫他们不爱自己的父母及亲人,而是要求做祂门徒的,认清优次所在。遇到矛盾冲突,人应该为着最高的价值,而牺牲次要的价值。

耶稣又教训门徒在决定跟随祂之前,必须彻底考虑自己的能力,是否具有足够的决心和耐性,永远背负自己的十字架来跟随祂。正如圣母、圣若望及几位妇女,一直跟随祂,直到十字架下,这就是最佳的榜样。若半途而废,抱憾终生,对己对人都无益处。

圣保禄宗徒在今天的罗马书说:「谁爱别人,就满全了法律」(罗13:8)。的确,谁若怀着爱人的心,必定遵守所有的诫命,因为任何一条诫命都是命人去爱。所以,爱主爱人,是身为天主子女当守的诫命。

主耶稣,求祢以恩宠助佑我们爱天主又爱世人,全心遵从祢的教导,一直到永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