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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路21:12-19

耶稣对门徒说:“你们要被捉拿、迫害,交付入会堂,囚在监狱里;并且为了我的名字,将你们解送到君王和总督面前,为给你们一个作见证的机会。

所以,你们要谨慎,不要事先考虑申辩;因为我要赐给你们出口才智和智慧,是你们的一切仇敌所不能抵抗或驳倒的。

你们要为父母、兄弟、亲戚和朋友所出卖;其中有一些要被处死。

你们为了我的名字,将受到众人的仇恨,但你们的头发一根也不会失落。

凭着坚忍,你们将获得生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