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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零二一年二月二日 路 2:22-25a, 26-32

献 主 节

      按梅瑟的法律,一满了他们取洁的日期,耶稣的父母便带孩子上耶路撒冷去献给上主,就如上主的法律上所记载的:『凡开胎首生的男性,应祝圣於上主。』并该照上主法律上所吩咐的,献上祭物:一对斑鸠或两只鸽。那时,在耶路撒冷有一个人,名叫西默盎。

他曾蒙圣神启示:自己在未看见上主的受傅者以前,决见不到死亡他因圣神的感动,进了圣殿;那时,抱着婴孩耶稣的父母正进来,要按着法律的惯例为他行礼。西默盎就双臂接过 来,赞美天主说:「主啊! 现在可照你的话,放你的仆人平安去了!因为我亲眼看见了你的救援,即你在万民之前早准备好的:为作启示异邦的光明,你百姓以色列的荣耀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