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旬期第一周星期六
申命纪 26:16-19
圣咏 119[118]:1-2,4-5,7-8
玛窦福音 5:43-48
读经一指出,如果以色列子民遵守天主的法律,就会成为「属于天主的圣洁人民」。「圣」在希伯来文中,意谓「分离」、「区分」;具体而言,是指因属于天主而与其他民族区别开来。值得注意的是,种族不是属于天主的条件;申命纪作者指出的属于天主的唯一条件,是遵守天主的诫命。耶稣先是把天主的诫命总结为两条,即爱主爱人。后来在最后晚餐,祂又把两条总结为一条「新诫命」:彼此相爱,或借着爱人而爱主。
在今天的福音中,耶稣进一步说明了基督徒爱德的特别之处:基督徒的爱,不是只爱自己喜欢的和对自己好的人,而是能够爱仇人的大爱。假如连仇人都能爱,那自然就能爱一切人。只有这样,才真正「属于天主」,因为如此的爱,相似天主的爱。其实天主心中没有仇人;仇人只是恨的对象。为此耶稣说最大的爱是为「朋友」而死。这说明祂甚至把那些杀死祂的人,也当作可爱的朋友。同样,一切人在天主眼中,都是需要祂照顾的儿女。
主,请赐我这样伟大的爱的胸襟,去活出基督徒的特质。